汽車工業屬於資本、技術密集,為高附加價值的綜合產業,其生產製造流程相當複雜,需要各種產業相互密切配合,並可帶動鋼鐵、橡膠、機電、玻璃及塗料等相關產業成長,無論在技術能力、就業機會及稅收方面,對國家經濟發展具有極大的貢獻。我國汽車工業於2005年之總產值合計為新台幣4,542.7億元(較2004年成長4.7%),其中整車業產值為2,344.3億元,零件業產值為2,198.4億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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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取自http://cdnet.stpi.org.tw 科技產業資訊室。
很明顯,我國的汽車零件產業的價值事實上是很高的,這還不包括一些未上市研發零件。甚至在2004年的時候,汽車零件產業總值還超過汽車業產值。
數據會說話,台灣是個海島國家,出口對我們整個國家的經濟有絕對的幫助。近來因WTO的關係,台灣也逐年鬆綁重車的進口法案,讓許多重車迷能夠一圓夢想!
在此同時,是否該回歸到對國家競爭力更有幫助的汽車產業上?個人拙見,開放汽車改裝法規的利益絕對大於壞處。我想,就如同重車開放是一樣的道理,當初擔心的其實大約分為兩大面,一則是環保層面、另一則則是考慮目前台灣道路使用環境的適性與否。但,如今更為清楚,其實這些,都可以透過人為的制度來約束、來管理。
台灣的汽車零件產值每年幾乎都維持一定的水準,但是,裝在本國的汽車上,卻沒有一樣合法?這到底合不合理?各位看官自能評論。
目前未開放改裝法規的原因,小弟猜想,應該是幾個原因造成:
1.害怕造成改裝風潮,影響用路人安全。
2.立法單位空轉,或者這個層面與立法人無直接利益關係,所以立法人忽略、不關心。
3.立法人害怕輿論的壓力,「帶頭讓改裝合法?」不就是要我宣告我是一個不想守法的人?
基本上,諸如以上原因,實在是無法成為一個很有力的反對開放改裝法的論點。畢竟,行車安全與開放改裝法規並無直接關係。制度是人訂定的,我想他們學法的人,應該比我們平民更懂得如何去規範一個正當、合理的制度才對,參考各國的改裝條例,除了宣導改裝的合法性,也應嚴正抑制路上飆車的行為,這些規範,應該是很容易訂定的。第三個原因也可以直接消除,畢竟只要讓深植民心,讓大家以平常心對待改裝汽車這件事情,(其實,大廠在開發小改款、大改款不就是改裝「零件」嗎?)
提倡正確的賽車運動。其餘科技強國幾乎每個國家的賽車運動都非常熱絡,難道他們國內的人民就比一般國家更愛飆車、危險駕駛?我想,賽車運動在國外被認定為「高科技產品的競爭」、「高尚的競賽」、「有經濟效益的活動」....這些難道不會幫立法人建立口碑與得到國民的讚賞?
所以,我贊成階段性的開放改裝法規,但政府必須與「零件業者」、「道路使用者」、「執法管理者」三面向做溝通、制訂相關合適的法規。鼓勵研發、導正風氣、正確執法的觀念來下手,我想,台灣的未來應該更美好、和諧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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